1. 比賽規則
參賽者須於比賽時間前3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並最少在比賽開始前15分鐘完成登記。遲到者將被取消資格,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概不會為遲到的參賽者安排比賽。
比賽開始後,評判或評判助理有權拒絕參賽者進入比賽場地。
所有誦材必須背誦。參賽者不得增刪誦材,以及擅自把某字、某詞或某句重複朗誦。
比賽進行中,參賽者、家長、老師或觀眾不可向參賽者作出任何形式之提示,如:指揮、口型、動作等,一經發現,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必須報題,比如「春曉.作者.孟浩然」,但不須作自我介紹或謝謝等啟首語或結束語。
參賽者比賽時須穿著整齊,不規定穿著校服;參賽者不必著裝及化妝,也不可採用任何道具及音響效果。
所有比賽項目均不可使用擴音器及影音器材,不得錄音、錄像。
因比賽場地座位有限,每位參賽者只可帶最多一位陪同老師或家長在其比賽之時段進入比賽場地。
不得在比賽場內飲食(包括香口膠)、收聽音樂、使用手提電話、拍攝、錄音或使用未經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批准的電子產品。
參賽者必須嚴格遵守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職員指示,如違反規則及屢勸無效,參賽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參賽者須於比賽期間遵守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的規則及保持安靜,任何人士(包括參賽者)如在比賽場地造成干擾,將被請離場甚或取消資格。
於評判宣佈結果前,參賽者、家長、老師或其他觀眾均不得與評判談話或進行任何討論。
2. 比賽須知
參賽者一經報名,不得更改比賽日期及時間,若參賽者未能如期出賽,將被視為放棄參賽資格,已繳費用將不獲發還,亦不能作其他用途。
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有權安排場地、時段等比賽細節,參賽者不得異議。
參賽者之出場次序於比賽當日公佈。
本會在需要時可調動、修改或取消任何已編訂之賽事。
衣著要整齊,避免穿戴會發出聲響的飾物或皮鞋,以免影響他人。
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前往比賽場地,如有遺失,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概不負責。
若參賽者未達水平、準備不足或選材不適合,評判有權示意停止。
參賽者朗誦之作品如非該項目之指定誦材,評判將不作評分。
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保留更改及詮釋比賽規則之權利。所有比賽規則及獎項如有任何更改,恕不預先通知。如有爭議,本會保留一切最後決定權。
本會信任並尊重評判根據其專業及經驗而作出的最後判斷,評判會就朗誦比賽事宜作出最終決定權。
3. 比賽流程
3.1 比賽前
收到確認通知書後,參賽者有責任即時核實確認通知書上的一切資料,確保清楚其參賽項目、參賽之誦材無誤;如有錯漏,請立即向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提出修正。
參賽者須留意確認通知書上的比賽日期、時間及地點,按指定時間到比賽場地報到登記。
如須更改個人資料,參賽者可向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申請。若距離比賽不足兩星期,而需更改個人資料,參賽者必須親身到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辦公室辦理。
誦材內容如有修改,將於本會網站公佈《
誦材修訂表
》。本會有權修改誦材內容,一切資料均以網上之最新公佈為準。
3.2 比賽當天
比賽當天,請參賽者攜帶以下文件作登記:
1. 有相片之身份證件正本(學生證或學生手冊均可),以便核實身份;
2. 確認通知書;
3. 親子誦參賽父母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便核實身份。
3.3 進入比賽場地
評判助理於比賽前將有規則說明,請參賽者準時進入比賽場地並留意當天評判助理的指示。
參賽者完成登記後可以進入比賽場地等候。
參賽者須按照本會職員安排入座。
入座後請保持安靜,關掉手提電話或有響鬧功能的電子產品。
3.4 比賽時間
每項比賽時間約於四小時內完成,包括參賽者報到,規則說明等時間。
4. 評分標準
評判將根據參賽者整體的朗誦藝術表現作出評級及評分,亦考慮參賽者下列各方面的表現:
1. 普通話語音發音準確度
2. 語句語速清晰流暢度
3. 情感自然流露度
4. 表情手勢動作和諧度
5. 發聲悅耳情態悅目度
5. 成績及獎項
5.1 獎項設置
每個比賽項目均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卓越獎五名、優異獎及良好獎乙名。
冠、亞、季軍得獎者將獲頒獎杯及獎狀;卓越獎則獲頒獎旗及獎狀。除獲得冠亞季、卓越、優異及良好獎狀的參賽者外,曾出席及參與是次比賽之參賽者將獲由GAPSK考試委員會發出的參賽証明,以茲証明曾參與是次比賽。
積極參與獎(全場一名):以學校 / 培訓機構所動員的參賽學生數目為評分準則。
最佳指導獎(全場三名):以指導老師之學生的得獎項目總分為評分準則。(以學生獲得 冠軍:16 亞軍:11 季軍:7 卓越:4 優異:2 良好:1 來計算。)
5.2 成績發放
評分紙將於頒獎典禮後發放;
得獎結果將於比賽當日所有項目完結後約一小時於比賽會場公佈,並設有頒獎典禮,歡迎獲獎者出席。
因比賽場地座位有限,每名得獎者只限攜同最多兩名嘉賓出席頒獎典禮。
5.3 獎杯、獎旗、獎狀及參賽証書
除獲得冠亞季、卓越、優異及良好獎狀的參賽者外,曾出席及參與是次比賽之參賽者將獲由GAPSK考試委員會發出的參賽証明,以茲証明曾參與是次比賽。
獲獎的參賽者將於比賽當日舉行之頒獎典禮中獲得獎杯及獎旗;
獎狀則於比賽後三至四星期內發放,請獲獎的參賽者留意網上公佈可領取之日期及方法。
如有評分紙於比賽後六個月內仍未被認領,該評分紙將視作放棄論,本會將按情況處理。
所有獲獎者(冠、亞、季軍及卓越獎)如未於頒獎禮親領獎項,包括獎杯及獎旗,必須於比賽後三個月內以書面通知本會並親自或委派代表親臨本會辦公室領取,否則該獎項視作放棄論,本會將按情況處理。
6. 意見回饋
比賽期間,參賽者若對比賽場地設備有任何意見,可向本會職員提出。本會職員會考慮實際情況,在不影響其他參賽者的前提下,根據情況,予以回答。
歡迎各界人士對比賽提出建議。有關意見請於朗誦比賽結束後十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交予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來函將由本會跟進並統一回覆;意見信中必須列明參賽者姓名、參賽編號、比賽日期及時間,列出情況及理據,本會負責處理,並由專人回覆。匿名提出的意見將不獲處理。
本會信任並尊重評判根據其專業及經驗而作出的最後判斷,評判會就朗誦比賽事宜作出最終決定權。
7. 特殊事故
7.1 天氣
若比賽前兩小時,天文台已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或預告兩小時後將會改掛上述信號,當天比賽會被取消。請密切留意
www.GAPSK.org
網頁上的最新公佈。比賽安排則由本會職員另行通知。
若比賽進行中,遇紅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比賽會繼續進行。待比賽結束後,參賽者可在安全情況下離開比賽場地。
7.2 突發事故
參加者若在比賽進行中感到不適,可向本會職員提出離開比賽場地;在嚴重的情況下,參賽者會被送往距離比賽地點最近的醫院接受治理。本會職員會立即通知家長 / 監護人。
在比賽進行中,如突然停電或線路、機械出現突發性事故時,而本會職員確認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時,比賽會被中止,何時再賽另行通知。
若比賽進行中發生火災、地震等不可預測等自然災害時,比賽會被中止,而參賽者須立即離開比賽場地。何時再賽另行通知。
8. 重要事項、日期及有關收費
8.1 查收「確認通知書」
收到確認通知書及有關文件後,請立即核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如須更改,把書面申請傳真至本會。
參賽者須留意確認通知書所列明之比賽日期、時間及地點,並按指定時間到達比賽場地。
8.2 補領「確認通知書」
申請方法:郵寄
費用:HK$30
處理需時,若距離比賽不足兩星期,參賽者必須親臨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辦公室領取「確認通知書」。
8.3 領取獎項
得獎者將於比賽當日舉行之頒獎典禮中獲得獎杯及獎旗;獎狀於比賽後三至四星期內發放。
領取方法:
1. 郵寄(郵費需自付)
2. 親身領取(須先致電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預約)
8.4 補領獎狀
申請方法:郵寄
費用:HK$30
由比賽日開始計算,六個月之內接受補領申請。參賽者必須親臨GAPSK普通話朗誦比賽執委會辦公室領取獎狀。
*注意:以上申請必須連同費用一併遞交,否則申請將被暫緩,直至本執委會確認收款。 本會所有資料已經放上網頁,歡迎瀏覽本會網頁
www.GAPSK.org/speech
;鑑於比賽期間,本會電話線路繁忙,建議參賽者、家長及老師先行瀏覽本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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